一、案情簡介
保險消費者彭某為自己名下轎車購買了交強險及機動車商業(yè)保險。某日,其駕駛車輛行駛時,遇行人田某、趙某橫過公路,彭某未及時避讓,致車輛前部與兩人發(fā)生碰撞,造成行人受傷、身上衣物、手機等物品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。事故發(fā)生后,經(jīng)交管部門查實,彭某血液樣本中檢測出乙醇,含量為120.8mg每一百毫升,涉嫌醉酒駕駛。彭某向保險公司報案,索賠三者人傷、財物損失總計三十余萬元。因該案系駕駛員醉酒駕駛發(fā)生的交通事故,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,故未獲得保險賠償。
二、案例分析
彭某車輛投保的《交強險》保險條款及《機動車綜合商業(yè)保險2020版》保險條款,均對駕駛員醉酒駕駛保險機動車輛出險造成的第三者損害,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作了明確規(guī)定。
三、風險提示
酒后駕駛是非常嚴重的不良行為,酒后駕駛會帶來非常大的安全隱患,不僅會給駕駛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帶來危害,給社會帶來危害,往往還會造成后悔莫及的交通事故。
? 隨著公眾對“酒后拒駕,醉駕拒賠”保險觀念的進一步深入,以及交管部門執(zhí)法力度的進一步加大,酒駕違法行為大幅減少。但像彭某這樣存著僥幸心理,給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、給社會帶來的危害的個例依然屢見不鮮,酒駕釀下的苦果只能由其自行承擔。
酒后駕車
害人害己
牢記
駕車不喝酒
喝酒不駕車
一、案情簡介
保險消費者彭某為自己名下轎車購買了交強險及機動車商業(yè)保險。某日,其駕駛車輛行駛時,遇行人田某、趙某橫過公路,彭某未及時避讓,致車輛前部與兩人發(fā)生碰撞,造成行人受傷、身上衣物、手機等物品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。事故發(fā)生后,經(jīng)交管部門查實,彭某血液樣本中檢測出乙醇,含量為120.8mg每一百毫升,涉嫌醉酒駕駛。彭某向保險公司報案,索賠三者人傷、財物損失總計三十余萬元。因該案系駕駛員醉酒駕駛發(fā)生的交通事故,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,故未獲得保險賠償。
二、案例分析
彭某車輛投保的《交強險》保險條款及《機動車綜合商業(yè)保險2020版》保險條款,均對駕駛員醉酒駕駛保險機動車輛出險造成的第三者損害,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作了明確規(guī)定。
三、風險提示
酒后駕駛是非常嚴重的不良行為,酒后駕駛會帶來非常大的安全隱患,不僅會給駕駛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帶來危害,給社會帶來危害,往往還會造成后悔莫及的交通事故。
? 隨著公眾對“酒后拒駕,醉駕拒賠”保險觀念的進一步深入,以及交管部門執(zhí)法力度的進一步加大,酒駕違法行為大幅減少。但像彭某這樣存著僥幸心理,給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、給社會帶來的危害的個例依然屢見不鮮,酒駕釀下的苦果只能由其自行承擔。
酒后駕車
害人害己
牢記
駕車不喝酒
喝酒不駕車